按照中央网信办
关于开展“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
专项行动安排部署
(资料图)
根据重庆市网信办相关工作要求
切实为广大网民营造
安全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环境
近日
涉渝“自媒体”乱象举报渠道
开通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据实举报相关线索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怎么举报?
主要受理对象
涉渝备案网站平台注册的“自媒体”账号,以及非涉渝备案网站平台注册的关联重庆市地域或相关领域的“自媒体”账号。
主要受理范围
① 发布传播谣言信息、有害信息和虚假消息的:包括造谣传谣、炮制有害信息、恶意炒作的“自媒体”;
② 假冒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和特定人员的:包括利用账号名称信息、信息内容假冒仿冒以及无专业资质假冒仿冒的“自媒体”;
③ 有违规营利行为的:包括蹭炒热点吸粉引流、造热点博流量、利用弱势群体进行流量变现的“自媒体”。
举报方式
Copyright 2015-2022 北冰洋质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