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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河记者近日从济南市民政局获悉,济南市不断提升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近两年来,全市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
近年来,城区现有公益性公墓基本接近饱和状态,经营性公墓已有多年未批准新建,现有墓穴紧缺且价格不断攀升。群众除了部分选择海葬、骨灰存放和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法外,其他多数埋在了传统墓葬点,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对此,济南市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公墓规划编制基础上,由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和林业、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建设标准、审批流程、补贴方案和定价原则,指导各区县完善相关手续、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近两年来,全市建设各级各类公益性公墓259处,可满足未来10年全市安葬需求。市级财政对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奖励,目前已拨付2000万元奖补资金。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落实专人管理,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同时注重人性化、园林化设计,充分体现对逝者的尊重。
济南市于2020年10月启动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市民政局主动与司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履行社会公示、征求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2021年12月,《济南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
管理暂行办法充分考虑城区公益性公墓现状,坚持公益属性,明确主要为本辖区户籍居民提供安葬骨灰服务,并对受众范围进行适当延伸,将户籍居民的非辖区户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入享受范围;坚持底线思维,在风险评估、建设标准、土地来源等方面,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明确了公益性公墓报批依据和命名原则等;坚持管理创新,重点对各级民政部门和公益性公墓产权管理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晰,为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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