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南方锰业(01091)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a)条,公司须在财政年度完结后不超过四个月(即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由于延迟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2022年年报亦将延迟寄发。公司将努力在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后尽快寄发2022年年报。
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Copyright 2015-2022 北冰洋质量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