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4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9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高新区科隆大道515号
咨询联系人:李海婧
咨询电话:0373-6351918
传真电话:0373-635191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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