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对很多人来说是告别校园,步入社会,开始美好新生活的年纪。
然而,广东一名20岁的年轻女孩却被一男子当街杀害,腹部身中数刀,血流不止,男子犹不罢休,又在她的背部连捅几刀。最终,女孩痛苦的倒在了路上,原本憧憬的美好生活也在此永远的定格。
那这名凶手和女孩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又为何下此狠手,夺人性命?
【资料图】
让我们关注本次案件,看看法律应当对此人如何论处。
2022年12月10日凌晨,黄南(化名)坐在湛江市赤坎分局的审讯室中,留下了鳄鱼的眼泪,他一边复述一边抹着眼泪,似乎对杀害他人有了懊悔的迹象,他对警察说道:“这不是我的本意,我很爱我的女朋友,只不过上次一件小事让我们争吵了起来,但我没想要伤害她”。
根据黄南的复述,我们得知他自称受害者陈萍(化名)的男友,他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相差9岁,相识于工作中。
据黄南说,20岁的陈萍作为实习生进入了公司,而黄南则是陈萍的主管。陈萍年轻漂亮,性格开朗,工作也很认真。因此黄南对陈萍一直照顾有加。就这样,一来二去间两人擦出了火花,虽然相差9岁,但还是成为了男女朋友,并且在平日里十分恩爱。
听到这里,民警有些疑惑,既然你们两人关系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要杀害自己的女友呢,而且手段残忍,毫不留情。
黄南悲愤欲绝,一副他才是受害者的样子,说道,陈萍虽然来公司上班,但只是一个实习生,还没有从学校毕业。由于陈萍长相出众,性格可人,所以在学校里有很多追求者。自己一直希望陈萍能跟学校里的那些男生断绝关系,但是陈萍并不买账,完全没有搭理他的意思。
原本黄南自己对此也毫无办法,直到有一天晚上,黄南买了陈萍爱吃的水果,去陈萍的宿舍楼下等她,让他没想到的是,陈萍竟然跟一个男同学说说笑笑的从街边走来,两人看起来十分暧昧,这让黄南更加无法接受。
正是这个原因,黄南被彻底冲昏了头脑,选择持刀杀害陈萍。
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完毕,黄南换上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似乎是在为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
但是事情的真相真的如黄南所说的这样吗,还是说另有隐情?果然,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其中的事情完全不是黄南诉说的那样。
2022年12月9日下午5点, 湛江市赤坎区海湾路,陈萍穿着黄色的呢子外套,去快递站取姐姐送给自己的跨年礼物。两姐妹关系一直很好,陈萍也在幻想着今年回家过年的时候,给姐姐也准备一件她喜欢的礼物。
然而,陈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她的生命将永远的定格在今天。
就在陈萍取走快递,准备返回宿舍楼的时候,转角处冒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是黄南。
看到此人,陈萍下意识的加快脚步,想赶紧离开这里。
然而陈萍还是被黄南给追上了。
黄南语气平和,完全看不出一点杀机,问陈萍可不可以做自己的女朋友。
陈萍早已经拒绝黄南很多次,但对方总是不依不饶的纠缠自己,陈萍实在是不想再看见对方了。陈萍说,我早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也拒绝过你很多次了,希望你别来纠缠我了。
听完这句话后,原本脸色还算平静的黄南终于原形毕露,脸色狰狞如一头野兽。
黄南冲到陈萍的身边,从腰间掏出一把明晃晃的东西。
阳光反射的光让陈萍下意识挡住眼睛,还不等她作何反应,黄南已经拿着拿东西刺入了陈萍的身躯。
一下,两下,三下,一直到数不过来。
这个时候陈萍才明白,黄南手里拿的是刀子,可以取人性命的刀子。
但是此时明白过来已经于事无补,鲜血像一朵鲜花一样落满广东的冬天,陈萍躺在落花的街头,再也没有醒过来。
做完这一切后,黄南像是疯了一样的逃离,他得不到就毁掉的病态想法终于得到了满足。
在陈萍姐姐陈琦(化名)赶来的时候,陈萍已经没有了呼吸,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鲜活亮丽的20岁。
一开始,黄南并没有自首的打算,因为公司里还有三个人,也是他报复的对象。
刺杀陈萍后,黄南换了新衣服,如无其事的来到公司。
黄南看着陈萍空落落的工位,又想起第一次见到陈萍的那天。
自从黄南第一次见到陈萍就喜欢上了对方。身为陈萍的上司,黄南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接近黄南。但是黄南还是太心急了,在双方还不太熟悉的情况下,黄南就对陈萍表白了。
还没有进入社会打磨,略显单纯的陈萍马上就被黄南的举动给吓住了,她连忙拒绝了黄南的表白,并且明确表示他们之间年龄差距过大,并不合适。
虽然黄南的表白没有在公司里曝光,但他对陈萍的过度关心却被其他同事看在眼里。一位女同事看不下去了,便对黄南说别霍霍人家小姑娘了,你这个岁数和人家在一起,实在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句话,黄南把这个女同事给记恨上了。
虽然陈萍拒绝了黄南,但黄南并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甚至更加疯狂。
有一次黄南把陈萍单独堵在办公室,幸亏两个同事恰巧路过,不然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黄南看着离开的陈萍和两个同事面对自己的窃窃私语,黄南也把他们两个给记恨上了。
因此,黄南在杀害陈萍后,他来公司就是要把这三位同事一并杀死!
然而就在黄南准备下死手的时候,来自家里的一通电话唤醒了黄南的良知。
原本疯狂躁动的心在此刻终于平静下来。
黄南向家里人坦白了自己的罪行,并最终向公安机关自首。
对于黄南杀人的行为,法律应当如何判罚?
首先,黄南因为对陈萍爱而不得,便准备利刃为作案工具,并且在大庭广众下杀害陈萍。这样的行为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黄南具有明显的杀人意向,而且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已筹划,因此并不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此外,在黄南杀害陈萍后,他还想对曾经的三位同事进行报复,将他们全部杀害。幸好黄南家人的电话唤醒了他为数不多的良知,才阻止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那么,像这种有意向杀害他人,但最终没有付诸于行动的想法属于犯罪预备吗?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根据黄南的供词,他的行为明显是属于犯罪预备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虽然黄南希望杀死同事,但最终并没有付诸于行动,所以也有减轻处罚,但还是要法庭根据黄南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
如果黄南被判死刑,但其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刑罚吗?
根据法律规定,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向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的情况,表示悔罪并接受处罚。自首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律责任或者获得从轻处罚的可能性。
但在本案中,黄南杀害陈萍的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法院还是可以判其死刑的。
总而言之,还是需要法院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公开公正的进行审判。
20岁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年纪,但是陈萍就这样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消香玉陨,实在太过可惜。所以希望广大的女性无论是在职场还是学校,都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安全,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第一时间寻求公安机关或者家长和老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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