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一、办理地点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资料图片)
二、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收养登记证》的家庭。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4.法定监护人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四、办事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五、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咨询、投诉电话:0377-61220526、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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