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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经开区开展
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优惠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2023年8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按照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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